其中,第四層多功能小劇場最多可容納350人;三層聲樂排練廳和舞蹈排練廳面積分別為288與348平方米,最多可容納200人;電影廳3個,共600座,最大電影廳可容納282人。
文化廣場規(guī)劃占地面積23530平方米,建設內容包括:塔樓、風雨橋、門廊、南闕、北闕等建筑物;廣場平臺下架空式的機動車停車位400個、以及用地范圍內的室外廣場、臺階、道路、水景水系及景觀綠化等。
其中,極具漢唐遺韻和桂北民俗建筑設計風格的風雨橋、門廊、南闕、北闕等建筑物均設有通道電梯,可做畫廊、藝術品展示、咖啡廳、茶座等商業(yè)運營。塔樓以鋼架結構和玻璃材質相結合進行建設,總高度達72米,內設觀光電梯,可直達塔頂,俯瞰整個“一院兩館”文化項目組團及中央公園景觀。內部空間可做行政辦公、高端接待和觀光運營。
文化廣場內面向新區(qū)中央公園建有一個室外露天劇場,可容納4000名觀眾,設有一個大型露天舞臺,同時配備有相關燈光音響系統(tǒng),可安排各類公共文化演出、大型慶典活動或打造與中心公園景觀環(huán)境相結合的大型室外實景演出。